招商公路: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2025年付息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6-25 10:15 点击次数:95
证券代码:001965 证券简称: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:2025-26 债券代码:148777 债券简称:24 招路 K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 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特别提示: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。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人”或“公司”)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7 日发行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“本期 债券”,债券简称:24 招路 K1,债券代码:148777)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支付 自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。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,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: 一、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。 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。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。 易日,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。 构的规定执行。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,评级展望为稳定,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。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,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。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。 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二、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(第一期)发行结果公告》: “24招路K1”的票面利率为2.34%,每1手“24招路K1”(面值1,000元)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23.40元(含税,扣税后个人、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.72元;非居民企业(包含QFII、RQFII)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3.40元)。 三、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、付息日、起息日 四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“24招路K1”持有人。 五、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。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,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,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。 六、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, 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%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3〕612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08号)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议决定,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,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。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七、本次兑付、兑息相关机构 联系人:石超 联系方式:010-56529000 联系人:马涛 联系方式:010-60840892 联系人:吴震、于蔚然、孙宏昊、代卓君 联系方式:010-56839300 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:0755-21899306 特此公告。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
